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药科大学劳育美育实践基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材科发布时间:2023-08-31浏览次数:2331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劳育美育实践创新,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大思政、攻坚克难等具体要求,构建新时代药学特色的劳育美育体系决定开展2023中国药科大学劳育美育实践基地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育美育实践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1. 我校现有运行稳定、成效明显、能有效开展劳育美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基地;

2. 新建的劳育美育实践基地,鼓励各单位积极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等共建劳育或美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要求

充分整合和拓展校内外劳育美育实践资源,充分发挥劳育美育基地的思政育人作用积极探索思政+专业+劳育/美育思维+美育创新创业+劳育公益+劳育/美育等实践新模式

劳育实践基地:重点建设新药科”“新工科”“新文科劳动实践基地。

美育实践基地:主要面向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艺术馆、文化技艺传习所等。

(三)申报条件

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1. 活动场地。具备开展劳育或美育实践活动所需的场地,能同时接待20名以上学生参加劳育或美育实践活动。

2. 实践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劳育或美育实践活动,至少具有2个适合大学生的劳育或美育实践项目,我校学生可以参加劳育或美育实践活动。

3. 师资配备。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育或美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4. 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5. 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可供学生开展劳育或美育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

6. 规范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安全管理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二、劳育美育实践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以及当前劳育美育实践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遴选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劳育美育实践项目。

  1. 劳育方面:合作建设劳动实践选修课程、专题系列讲座、劳动技能竞赛、劳动实践工作坊五育融合劳动项目实践活动等;

  2. 美育方面: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展演、艺术类竞赛、艺术场馆体验学习、美育志愿服务和五育融合类美育实践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能够切实解决美育劳育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建设基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有创新、有特色,预期效果明显,实践活动和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2.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得多于2项。

  3. 鼓励以院部系、部门、教学团队等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单位合作开展劳育美育实践活动。

  4. 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实践基地/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经费

教务处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是否为重点或培育基地/项目。资助经费如下表,立项后拨付首笔经费,中期考核通过拨付尾款,所在单位在经费方面应适当予以配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经费。

类型

投入经费(万)

首笔(万)

尾款(万)

重点基地

2.5

1.5

1.0

培育基地

1.3

0.8

0.5

重点项目

2.0

1.2

0.8

培育项目

1.0

0.6

0.4

 

(二)基地/项目管理

        1. 建设期间:负责人定期分享实践经验和成果,积极推进基地和项目建设,建设一批劳育美育实践基地,打造一批劳育美育实践精品项目。

        2. 中期考核:教务处将织中期考核,交流基地/项目进展,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建设验收: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成果验收,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4. 其他说明:获批立项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劳育美育实践基地须持续运行3年以上,项目三年内每年应至少运行一轮。新闻稿等材料中应注明是我校劳育美育实践基地/项目之一,活动总结材料和图片提交教务处备案。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工作

       915日前,提交《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可提供),纸质版(一份)送到行政楼202,电子版(word和盖章版PDF版)发送至邮箱sjk@cpu.edu.cn。电子材料命名为劳育美育实践基地/项目+所属学院(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二)评审工作

       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名单。

 

联系人:窦晓睿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786电子邮箱:sjk@cp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202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劳育美育实践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2:中国药科大学劳育美育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教务处、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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