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药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新路径研究” 系列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高新柱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2546

为深入贯彻新时期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独具药大品格、适应社会需求、体现时代特征、引领行业未来的药界精英的战略部署和重要要求,以学校荣誉学院筹建和荣誉教育培养机制探索为契机,深化药学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启动2020药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新路径研究系列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

2020年发布药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新路径研究系列课题研究主要涵盖各类人才的培养方案设计、各类课程体系构建、课程标准研制、孟目的学院教学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所有研究项目面向全校招标。

二、经费支持

根据研究内容和研究任务的不同,每项课题拟支持研究经费1-5万元。研究经费依据研究进展情况分年度下拨。

三、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2020药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新路径研究系列课题紧密围绕学校建设药学一流本科教育的总体目标进行研究与实践,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审视和研究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明确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厘清创新发展思路、找准改革实践重点、谋划实施整体战略布局,为我校培养引领行业未来的药界精英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二)研究要求

1.本轮课题具有研究目标指向性、问题解决针对性、项目实施时效性的特征,研究课题需要紧密围绕课题指南开展研究与实践,课题名称可在课题指南基础上进行微调。

2.《课题申报书》和专家论证意见将作为学校对该项目管理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3.所有课题均实行部门负责制。项目的研究、管理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主持人所在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经费开支的监督,帮助课题主持人制定好研究实施计划,并提供研究所需的条件。

4.每人仅限主持申报1项课题,支持鼓励开展合作申报,较好的项目进行合并研究。合并课题申请人需通力合作,主、副申报人围绕课题目标展开合作研究,协商拟定思想统一、内容丰富、措施可行的研究内容与方案。

5.项目第一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立项后课题主持人及研究骨干成员需参加荣誉学院建设工作。

(三)研究进度

1. 本轮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即从20206月开始至20216月截止。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结题。

2.课题研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项目立项至20207月)进行项目论证与补充。立项课题需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在2020630日前确认研究目标和内容,731日前应凝练明确改革方案,用于荣誉学院教学工作实践;第二阶段(20208月至20216月)进行项目完善,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不断优化研究内容,与教务处协商并进行深化研究,用于促进荣誉教育培养机制的探索。

3. 教务处将于202012月对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开展中期交流汇报会,于20216月对各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详见课题指南中的具体要求,所要求的各项指标任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可相互替代。每项成果呈现要遵循教育科学性、逻辑规范性、操作可落地性的原则,要求提供每项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8000字以上)和摘要(500字以内)。教务处将会组织本轮课题终期答辩和成果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每项课题需要填写《中国药科大学研究课题申报书》,提交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发至gaoxinzhu@126.com,请于2020610日前交至行政楼201室。联系人:高新柱,联系电话:86185220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2.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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