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1-23浏览次数:3074

  

  

  

校教〔201340

  

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

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院部系:

为规范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学校于2007年制定印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校教〔20075号),经过几年实践,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新要求,学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31213


校教40号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