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09-23浏览次数:603
Ø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教务科指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Ø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者(含两周),按自动退学处理。
Ø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贷款及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程序详见《中国药科大学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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