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计划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综合科发布时间:2022-05-26浏览次数:1910

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征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计划工作已经开始,为加强教材征订的信息化管理,本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将继续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征订。提交截至时间:62,截止期后将关闭系统,无法再填写,请各院部组织系(教研室)秘书尽早填报录入方法请参看“附件1网络选用教材操作说明”本次教材征订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把优秀教材作为教材选用的主要目标,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

2.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立项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使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提高教材的优选率,少用或不用自编教材。如必须使用自编教材的按学校自编教材管理办法执行。

3. 经管文类课程坚持首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没有“马工程”教材的课程,应当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等立项建设、评定或推荐的优质教材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已出版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2,《已出版中宣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3。《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及其课程对照表》(201912月)供参考,见附件6

4.对相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实行双语教学的课程也可订购中、英文两种教材。

5. 保持教材使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换。

二、教材选用程序: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见附件4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系(教研室)应集体讨论研究教材计划,提出拟选用教材目录,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院部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课程所用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见附件5)和《院部教材选用汇总表》(该表教学秘书可从系统中导出)。系(教研室)秘书在系统中填报经过备案的相关教材信息。教务处将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选订教材。

三、系统填写要求

1. 因学生按照自愿原则自主选购,请填报教材计划的教师务必认真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教学计划中每门课程(必修和指选)的教材都必须落实,填报教材计划时应特别注意理论与实践课程教材问题,对于已发教材的课程不要重复计划;实践课程需要与理论课程教材协调填报,切忌重订、漏订;个别课程暂无教材、不用教材或已发教材也请注明“不需要征订教材”或“已有教材”。

3. 选订教材时,在教材库中所选用教材的名称、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价格除外)等信息必须与教师选用教材的所有信息均一致,特别是同一类教材但品种繁多且名称容易混淆的教材(如外语教材等)必须核对书号等信息,以提高订书的准确率。

4. 若在教材库中查询不到您所需要征订的教材信息,请在“资源信息管理”——“教材书目管理”栏目中添加所需要征订的教材信息。

5.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一样不需单独订购,因教学需要的教学参考书需在“教材计划与采购”--“教师用书计划”栏目里单独征订

四、其他

1. 所有学生用书统一归口教务处综合科按程序征订、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摊派教材。

2. 在书商征订过程中若某种教材无法供应,教务处将及时与(教研室)联系以便更换教材。

3.自编教材如较之前内容有改动的,请及时联系莫老师,办公电话:86185206

4. 《教材选用审核表》留院部备案,该材料是今后教学资料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教材选用结束后,将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院部教材选用汇总表》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和院部盖章)送至教务处综合科。

5. 教材选用操作说明见附件1。此次选用教材是采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如有账号问题请咨询饶老师,办公电话:86185204;其他事项请咨询老师,办公电话:86185209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计划征订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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