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6]10号)

发布部门: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6-03-3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5〕71号)要求,现对2026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习出勤、在岗表现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项材料填报进度等情况;

2、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3、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管理与建设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组,由分管教学或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牵头,成员须包括毕业班辅导员、具体事务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

2、对学生出勤和在岗表现等检查工作采取电话、网络或实地探访等方式,须留存相关记录备查;

3、关于校外实习基地检查,应根据实习生集中程度,向教务处报送1-2家意向单位,由教务处汇总后协同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4、按照“事前定方案,事中查问题,事后出报告”原则,各学院需于4月7日前拟定本单位相关工作细则要求,并于4月27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5、检查过程中,对所存在问题,应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做好《中国药科大学校外实习单位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等工作记录,并留存图片资料;

6、请各学院于4月28日前将中期检查工作总结、记录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汇总一套报送教务处(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版材料均需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黄锐

联系电话:025-86185205

电子邮箱:sjk@cpu.edu.cn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校外实习单位检查记录表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30日


中国药科大学校外实习单位检查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