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修认定指选(专业选修课):针对个别毕业班学生,出现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未修满,且当学期学生所在专业当前年级及低年级均无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可选的情况,允许学生申请参加与所在专业指选课(专业选修课)计划中相同或相近课程的必修课修读,考核通过后认定为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处理原则如下:
1.对于所选择的必修课,课程名称相同且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或课程名称虽有不同但授课内容相同或相近),且必修课的课程内容及考核要求高于或等于指选课(专业选修课)的要求;
2.必修课学分大于或等于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
3.办理程序:学生填写申请,申请上须有认定课程以及被认定课程的开课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意见要注明认定课程的教学内容及要求高于或等同于被认定课程,可以进行认定;
4.此类认定针对毕业班学生,且再无机会选指选课(专业选修课)修满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如仍有机会选修本专业本年级或低年级指选课(专业选修课)的学生不适用必修课认定指选课(专业选修课)的方式。
二、必修认定必修:针对转专业(留降级)等学籍异动学生,对于在原专业(原年级)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必修课程,如在新专业(新年级)教学计划中需要修读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可以申请原必修课学分认定新必修课学分,处理原则如下:
1.原专业(原年级)的已修必修课,与新专业(新年级)必修课课程名称相同且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原专业(原年级)必修课学分大于或等于新专业(新年级)必修课学分的,可以认定;原专业(原年级)必修课学分小于新专业(新年级)必修课学分但学分相差在1学分或以内的,也可以认定。
2. 原专业(原年级)的已修必修课,与新专业(新年级)必修课课程名称不同但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原专业(原年级)必修课学分大于或等于新专业(新年级)必修课学分的,可以认定;
3.办理程序:转专业(留降级)等学籍异动学生根据教务处的相关通知办理;
4.此类认定针对转专业(留降级)等学籍异动学生原专业(原年级)已经通过的必修课认定为新专业(新年级)教学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三、指选(专业选修课)认定必修:针对留降级学籍异动的学生
因学校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调整原因导致原年级的必修课(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在新年级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成了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必修课),名称相同且学分大于或等于原年级必修课(指选课/专业选修课)学分的,可以申请认定。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