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上半年开放实验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4〕3号)

发布部门: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1264


各院部、实验教学中心

贯彻教育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本科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校教〔2006〕2号)和《中国药科大学教学实验中心管理细则》(药大教〔2006〕219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通知见附件。


药大教函〔2024〕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