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届本专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3〕61号)要求,现对2024届本专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习出勤、在岗表现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项材料填报进度等情况;
2、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3、校外实习基地实习管理与建设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组,由分管教学或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牵头,成员须包括毕业班辅导员、具体事务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
2、对学生出勤和在岗表现等检查工作采取电话、网络或实地探访等方式,须留存相关记录备查;
3、关于校外实习基地检查,应根据实习生集中程度,向教务处报送1-2家意向单位,由教务处汇总后协同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4、按照“事前定方案,事中查问题,事后出报告”原则,各学院需于4月8日前拟定本单位相关文件,并于4月30日前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5、检查过程中,对所存在问题,应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做好《中国药科大学校外实习单位检查记录表》(见附件)等工作记录,并留存图片资料;
6、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工作总结、记录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汇总一套报送教务处(电子版PDF格式与纸质版材料均需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黄锐
联系电话:025-86185205
电子邮箱:sjk@cpu.edu.cn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校外实习单位检查记录表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