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首批创业项目入驻评审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1-05浏览次数:2360

为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决定开展第一批创业项目入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团队类型

1. 创客项目:未注册公司,但具备较为完善商业计划的项目;

2. 创业项目:已注册公司,并已投入运营的项目。

二、申请条件

1. 团队负责人须为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在校生(专本硕博均可)、校友创业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大股东须为我校毕业5年内的校友;

2. 创业团队人数原则上应在8人以下;

3. 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行性及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领域的技术创新相结合;

4. 创业团队应自愿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管理制度,配合空间日常工作,并遵守执行。

三、入驻团队政策

1. 通过项目评选,首批遴选出A类项目5个,提供固定办公工位,B类项目3个,提供共享办公工位,用于项目办公,并提供会议室和公共空间。

2. 中心将为入驻项目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业化创业导师指导、公共服务设施等。

四、入驻团队管理

(一)管理方式

中心对批准入驻的创业团队采取统一管理。(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二)团队考核

1. 入驻创业项目的孵化期为6个月,入驻3个月后进行第一次考核,6个月后进行再次评审;

2. 考核通过者可继续使用空间场地;未达标者,中心有权要求再次提交考核材料或终止入驻协议;

3. 完成6个月创业孵化后,公司应根据孵化情况及时注册公司,注册地址应在本中心。

五、申报程序

1. 2020年11月15日前,创业团队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见附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研究报告等),以上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jk@cpu.edu.cn

2. 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统一公示;

3. 创业团队签订入驻协议并正式入驻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寇泽琪,025-86185205,sjk@cp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