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新柱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91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药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号)精神,2024年学校将继续开展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大报告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药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药学教育、深化本科药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主要范围包括:

1.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

2.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学科专业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4.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参加2024年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必须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 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已获得2020年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获得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的成果,经建设,其内容和体系有较大改革、水平有显著提高者,可以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3.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拟参评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必须是由学院或部门、专业建设团队或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牵头,集体完成的,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

三、本轮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重点

1.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  

2.加强药学卓越拔尖人才培养
    3.
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
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育人新机制建设
    5.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
推进高等药学教育教学数字化
    7.
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8.
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9.
高等药学教育评估改革与认证体系建设
    10.
其他教书育人或教学管理方面具有重大显示度的成果

四、奖励办法

1.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项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

2.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进行“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

   五、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需按照“教育研究”的思路,凝练成果主要内容、创新点。

2.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1)《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教学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合装版,申报书在前、成果总结在后,一式五份。

2)附件材料纸质版1套(装订成册)。包括教学成果载体(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案、课件)、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及媒体报道等附件材料。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电子材料:

《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材料》按照依次顺序合成一个PDF,发至指定邮箱。

3.填报要求

详见《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2)。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并进行推荐排序,特等奖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申报数量的30%。请院部教学秘书或工作人员于202491日前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材料规范性进行复核。答辩评审会的具体时间、形式、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若对获奖成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有权撤销其奖励,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六、其他

联系人:高新柱,联系电话:86185220,电子邮箱:gaoxinzhu@126.com。地点:行政楼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1

本通知所有内容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填报说明

3.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