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中国药科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16759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意见,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旨在强化本科生研究性学习、自主性学习、实践性学习等综合能力,全面推进本科生 “尽早进实验室、尽早入课题组、尽早参与科研(创业)团队”,促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程与课题相结合、研究团队与教学团队相结合”,构建“符合校情、服从人才培养目标、服务行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

二、项目来源

大创项目按照自然年度开展申报工作,分为已有项目和新申报项目两种形式。

1. 已有项目

1.1 “国创”项目

每年12月,由教务处在上一年度结题优秀项目中进行遴选,择优立项为本年度“国创”项目。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进行大幅变更,研究内容应在前期基础上继续拓展;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组内成员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应保留主要成员,且负责人为本科生;团队须至少包含1名研究生作为团队成员,研究生成员不占用团队名额,即团队中本科生成员仍为不超过5名(包括负责人)。

1.2 “贯通”项目

自本年度起,上一年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创”项目中,有意向继续深入开展的团队,可申报“贯通”项目。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进行大幅变更,研究内容必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组内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但必须保留核心本科生成员;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研究生(鼓励博士研究生加入),研究生成员不占用团队名额,即团队中本科生成员仍为不超过5名(包括负责人)。

“贯通”项目于每年12月进行申报,下学期初由教务处组织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统一认定为国家级“贯通”项目;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评审情况,可认定为国家级普通项目。

2. 新申报项目

新申报项目于每年12月成立项目组,团队利用寒假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下学期初进行立项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为省级项目或校级项目。

2.1 教师指导选题

2.1.1 校企协同实践类选题

由合作企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等同级别职称或科研部门主管等专业技术人员授权发布,根据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及非涉密科研内容确定题目,供学生选择。

2.1.2 校内教师指导性选题

由全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发布,不限学科专业,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情况及自己的研究方向或兴趣拟定题目,供学生选择。

2.2 学生自拟课题

旨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学生的科研兴趣和潜能。非毕业班本科生均可申报。

一般为学生结合专业或针对社会实际问题,开展发明、设计、社会调查等实践训练,或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提出一项商业计划,模拟企业运行、开展创业实践等。

三、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选题应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项目深度适宜,符合本科生学业发展实际。

2.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全校非毕业班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每位成员承担独立或复合型职责,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参加创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选题强调从商业基本素质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应符合学科、专业、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团队(核心成员本科生占比不低于一半)依托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要求

自本年度起,除“国创”、“贯通”项目外,每位教师在同一年度最多可以指导1个教师指导项目和1个学生自拟项目。每位本科生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1个大创项目,包括所有类型和级别的项目。

自本年度起,除“国创”、“贯通”项目外,其他所有立项的项目团队,本科生成员须有修读我校创新创业类(公选)课程的经历,选课情况将纳入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环节。

对于缺席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不得申报下一年度大创项目。

教师指导选题发布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4日,学生自拟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1日,“贯通”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1日,发布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2、3。

1.创新训练项目

项目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原则上由非一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如因实验室改造等特殊原因无法开展项目,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且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

2.创业训练项目

项目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包括负责人),原则上由非一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

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如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更多时间,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且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

3.创业实践项目 

已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法人代表为项目组成员;申报该类项目须本团队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通过结题验收;项目成员数量视其规模的发展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生不超过5人,且在团队中占比不得低于一半,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具体分工。

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2年,如因项目深入开发等原因需要更多时间,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且需与下一年立项项目同时进行中期考核。

五、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类型、立项等级拨付项目经费,分为启动经费、后续经费和成果奖励经费,经费说明见附件4

 

教务处联系人:寇泽琪,办公电话:86185205,QQ号:675741994,邮箱:sjk@cp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20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师指导选题发布、学生报名流程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自拟课题申报流程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贯通”项目申报流程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说明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方式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18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