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本专科生监护人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科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25457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专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所有在籍本专科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可以选择填报一方或双方信息,填写时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编号,也可以选择不申报,不申报则需要在监护人姓名和证件类型中填写或选择“不申报”

三、时间方式安排

本次采集采用线上填报的方式进行,每个学号仅能填写一次,请每个学生认真填写,识别二维码进行填报,于202131224点前填写完成,逾期不填报视为放弃。(二维码见文末)

四、注意事项

1.做好我校在校生监护人信息采集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2. 如有个别学生出现误填的情况,请将填写信息用excel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到教务处,汇总表见附件。

附件:教学司函[2019]1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二一年三月四日



 

 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学生监护人信息采集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