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饶凯平发布时间:2010-03-25浏览次数:4821
Ø 毕业、结业和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能补办。但可以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Ø 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能补办。但可以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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