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业实践训练是确保“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创业实践训练的质量,现对创业实践训练和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一、创业实践训练组织与管理
1、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创业实践训练计划,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安排出征动员、安全教育、学生派遣与管理、实训指导和汇报答辩等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训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与员工,虚心学习,勤奋工作。
3、创业实践训练时间为3个月,学生必须全程参加实践训练过程。有事请假,必须先向带队老师提出,经带队老师和企业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后方可获准请假,事假不得超过一天。
4、学生必须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遵守有关企业的技术保密制度和《中国药科大学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学生保密规定》。
5.实训结束时,学生应对实践训练内容和过程作书面总结,根据工作内容撰写论文,并进行汇报答辩。
6、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参加汇报答辩,并参考学生日常工作表现和论文对学生的实训进行综合评定。该项成绩将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重要依据。
二、论文选题和要求
1、选题必须结合实训岗位工作,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论文一般就实训期间的某项具体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撰写。如实训采取轮岗制,则结合某项工作通过文献调研撰写综述,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2、论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2)目录;(3)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及关键词;(4)前言;(5)正文;(6)参考文献;(7)实训心得(不少于1500字);(8)致谢。
论文一般为6000~8000字,封面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
3、格式编排
一级标题:黑体3号
二级标题:黑体4号
三级标题:宋体4号
正文、关键词、摘要:宋体小4号,英文用Times New Roman 字体小4号
表题、图题:黑体小5号
参考文献:宋体小4号
页面设置: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单面使用,上下边距均为63.5px,左右边距分别为67.5px、50px。行距用固定值25磅。页码为宋体5号底部居中,页眉格式为宋体五号,左边内容为“企业名称”(如:圣和药业),右边内容为“中国药科大学创业实践训练论文”。
三、考核和答辩
学生完成论文后,应经过审阅、评审、答辩3个环节的考核,以评定成绩。凡未提交论文者,不得参加考核。
1、审阅:学生将完成的论文及有关附件按期交予各自的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对论文答辩报告加以指导。
2、评审:由学校和企业的指导教师共同对学生的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企业创业实践训练论文评阅意见表》。
3、答辩:
答辩小组由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答辩过程应包括学生论文报告、答辩及考核评议3个环节。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10~15分钟,教师提问及答辩5~10分钟。论文答辩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四、成绩评定
参照学生实习期内的基本情况、论文水平和答辩报告情况等综合评定学生的实践训练成绩,由企业指导教师填写《创业实践训练成绩评定表》。
每个学生实践训练原始成绩由实习期间基本情况得分及实习总结答辩情况两部分得分相加而成,此成绩记入档案成绩单。各实践基地实习学生根据企业实践训练原始成绩进行本实践基地点内排名,再由根据排名换算成标准分,此成绩为学生企业实践训练最终得分,仅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换算时使用。如果实习学生在实践基地点内排名出现相同情况,则根据学生提交实习总结撰写情况,最终判定排名。
排名与标准分关系如下:
得分原则:同一实习基地点内所有学生平均得分应为85分。
11人 | 10人 | 9人 | 8人 | 7人 |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90 89 88 87 86 85 84 83 82 81 80 | 1 2 3 4 5 6 7 8 9 10
| 90 88 87 86 85 84 83 82 81 80 | 1 2 3 4 5 6 7 8 9 | 90 88 87 86 85 84 83 82 80 | 1 2 3 4 5 6 7 8 | 90 88 87 86 84 83 82 80 | 1 2 3 4 5 6 7 | 90 88 86 85 84 82 80 |
6人 | 5人 | 4人 | 3人 | 2人 |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名次 | 标准分 |
1 2 3 4 5 6 | 90 88 86 84 82 80 | 1 2 3 4 5
| 90 87 85 83 80 | 1 2 3 4
| 88 86 84 82
| 1 2 3
| 87 85 83
| 1 2 | 86 84 |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其企业实践训练不合格:
1、纪律松懈,考勤不合格者;
2、违反企业规定和操作规范,造成较大事故者;
3、未提交论文者;
4、未参加答辩者;
5、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违背科研道德者。
企业创业实践训练不合格的学生将不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五、创业实践训练资料的保存
学生在创业实践训练期间必须做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将工作日志和论文交于学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将整理好的评阅意见表、成绩评定表、论文、工作日志交于教务处集中保存。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