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的教学安排(本科与高职)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星期一)课程停上。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为确保上课学时尽量的均衡,上课安排如下:
1. 4月25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一)的课程;
2. 5月1日(星期六)课程停上;
3. 5月8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三、端午节:6月1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14日(星期一)课程停上。
请各院部系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教学规划。实验(实训)课的安排要求确保实验(实训)内容不减少,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