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对下列货物或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响应响应人提交密封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JSCXFW2021-25
二、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2021-2022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实践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预算20万元
四、采购货物或服务名称及数量: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时间 | 简要技术参数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 用途 |
1 | 中国药科大学2021-2022学年本专科学生实习实践保险服务项目 | 202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20.0 | 保险服务 |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接收时间:2021年7月22日13:00-14:00(超过规定时间将拒收)
2.接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216室
3.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7月22日14:00
4.磋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216室
已接受竞争性磋商邀请或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正式响应人提出放弃磋商的,须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递交截止时间的48小时前将有正当退出理由的书面申请递交至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参加磋商而不递交书面申请的,在半年至一年内将被禁止参加中国药科大学的采购活动。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以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分支机构。
总公司须提供:
①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②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分支机构须提供:
①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②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③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愿为分支机构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4、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纪录,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
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及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6、磋商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谈判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磋商响应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谈判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9、磋商响应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11、采购人对响应人进行资格后审,后审内容包括:响应人的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和提供服务的能力等。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21年 7月10日至2021年7月14日
9:30-11:30 ,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2楼
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胡老师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行政楼221室
联系电话:025-86185212
代理机构: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园西路15号208室
联 系 人:赵 工 联系电话:13382778689
传 真:025-83618502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