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的教学安排(本科和预科生)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停上。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星期日)上班。为确保上课学时尽量的均衡,上课安排如下:4月27日(星期日)上5月5日(第11周星期一)的课程;
三、端午节: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停上。
请各院部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教学规划。实验(实训)课的安排要求确保实验(实训)内容不减少,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教务处联系,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