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3〕40号 |
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
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的通知
各院部系:
为规范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学校于2007年制定印发《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校教〔2007〕5号),经过几年实践,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新要求,学校对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