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药大教函〔2017〕5号)文件精神,为了对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业成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评价,本学期《有机化学(二)》等重修(补修)课程将实施教学过程性评价,教学过程性评价成绩计入重修(补修)的总评成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课程
《有机化学(二)》(课程编号:1112050063、1112050064)、《物理化学》(课程编号:1112050313)、《物理化学(上)》(课程编号:1112050260)、《基础化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306、1112051025)、《高等数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237、1112050238、1112051046)、《仪器分析》(课程编号:1112050014、1112051032)、《物理学(一)》(课程编号:1112050092、1112051007、1112051047)
二、开课对象
未通过以上课程考试,且本学期已在教务系统报名重修的学生,或本学期已在教务系统报名补修的学生。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
三、开课形式
相关课程上课形式及要求等说明详见附件1。过程性考核要求按照《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药大教函〔2017〕5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课程(部门)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有机化学(二) | 江辰(电话/微信:13605146323,QQ:19332526) |
物理化学、物理化学(上) | 阚子规(13913007153)司承运(13611580728) |
基础化学(一) | 沈月玲(13913007152)黎红梅(13914728929) |
高等数学(一) | 沈俊(电话/微信:13851785264,QQ:9578123) |
仪器分析 | 廖声华(13675116861)陈家全(13813896948,QQ58133969) |
物理学(一) | 杨宏新(13951717708)马军(13912965626) |
教务处 | 寇泽琪(025-86185797) |
附件:1.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有机化学(二)》等重修(补修)课程上课的说明
2.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报名重修(补修)学生名单(另发)
(以上附件见教务处网站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