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达,性别:男,考生号:21321001710364,为我校2021级市场营销专业学生,高考录取分数为577分。学生本人提出,因高中阶段为文科生,不能适应大学专业课程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申请转入扬州大学历史学专业继续学习。经学校审核,该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转学的相关条件,同意霍达同学的转学申请。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204。邮箱:jwc@cpu.edu.cn。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