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6571

各院部、各项目组:

为了掌握和督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决定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立项项目(共476项)和2021年延期项目(共2项),名单见附件1。

、检查要求

1、中期材料通过大创系统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2),检查评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开展(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各项目组须认真梳理项目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进展、文献综述、线上调研或其他类型实践活动或理论学习应包含以下内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学生参加课题情况、课题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1、9月15日前,项目组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上传至大创系统“填报中期检查”页面的附件处在线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并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取得成果的项目,还需在线提交中期成果材料,并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教务处将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进行认定和奖励。

成果佐证材料如下(上传至大创系统“提交成果”页面的附件处):参加竞赛或学术会议的,提供通知文件、获奖证书或评奖结果的正式文件;发表论文的,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未正式发表的,提供录用通知);申请专利的,提供专利公开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其他类型成果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923日前,各院部和教务处分别开展评审工作教师指导项目中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由所属院部负责,贯通项目、国家级项目、学生自拟项目和产业命题项目由教务处负责。

3、9月27日前,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结束后,院部将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填写《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4、9月30日前,教务处在网站统一公布中期检查和成果认定结果。

四、中期检查评价及奖励

1、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部通过项目数的15%。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院部

立项数

通过项目数

 

其中,优秀项目数

药学院

75

64

10

中药学院

45

39

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49

42

6

国际医药商学院

18

16

2

理学院

54

46

7

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0

43

7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27

23

4

药物科学研究院

31

27

4

生物药物学院

6

5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13

2

体育部

10

9

1

1、工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组成一组,由工学院牵头因立项项目较少,外国语学院和图书与信息中心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检查

2教务处负责项目名额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其中贯通和国家级项目不参与评定优秀。

2、中期检查设置淘汰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不通过”,不再予以资助。

1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评定为“不通过”的;

2按照中期检查结果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后15%

3、中期及奖励经费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继续拨付中期经费,对取得成果的项目拨付奖励经费。经费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立项目和2021年延期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程序

4.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5.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6.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说明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方式

(以上附件均可以从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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