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项目组:
为了掌握和督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现决定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立项项目(共476项)和2021年延期项目(共2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1、中期材料通过大创系统提交(操作指南见附件2),检查评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开展(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各项目组须认真梳理项目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进展、文献综述、线上调研或其他类型实践活动或理论学习等,应包含以下内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学生参加课题情况、课题经费使用情况、下一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安排
1、9月15日前,项目组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上传至大创系统“填报中期检查”页面的附件处),在线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并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取得成果的项目,还需在线提交中期成果材料,并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教务处将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进行认定和奖励。
成果佐证材料如下(上传至大创系统“提交成果”页面的附件处):参加竞赛或学术会议的,提供通知文件、获奖证书或评奖结果的正式文件;发表论文的,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未正式发表的,提供录用通知);申请专利的,提供专利公开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其他类型成果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9月23日前,各院部和教务处分别开展评审工作。教师指导项目中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由所属院部负责,贯通项目、国家级项目、学生自拟项目和产业命题项目由教务处负责。
3、9月27日前,公示检查结果。公示结束后,院部将中期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填写《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4、9月30日前,教务处在网站统一公布中期检查和成果认定结果。
四、中期检查评价及奖励
1、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部通过项目数的15%。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院部 | 立项数 | 通过项目数 | |
| 其中,优秀项目数 | ||
药学院 | 75 | 64 | 10 |
中药学院 | 45 | 39 | 6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49 | 42 | 6 |
国际医药商学院 | 18 | 16 | 2 |
理学院 | 54 | 46 | 7 |
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50 | 43 | 7 |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 27 | 23 | 4 |
药物科学研究院 | 31 | 27 | 4 |
生物药物学院 | 6 | 5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13 | 2 |
体育部 | 10 | 9 | 1 |
注:1、工学院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组成一组,由工学院牵头;因立项项目较少,外国语学院和图书与信息中心的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检查。
2、由教务处负责的项目名额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其中贯通和国家级项目不参与评定优秀。
2、中期检查设置淘汰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不通过”,不再予以资助。
(1)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评定为“不通过”的;
(2)按照中期检查结果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后15%的。
3、中期及奖励经费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继续拨付中期经费,对取得成果的项目拨付奖励经费。经费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2年立项项目和2021年延期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3.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程序
4.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5.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6.中国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说明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联系方式
(以上附件均可以从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