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江苏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推动数智技术与本科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启动首批校级本科智慧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选树一批理念先进、设计科学、应用效果显著的校级智慧课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仿真、数字孪生等数智技术与本科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从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到评价的全方位革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技术深度赋能、资源开放共享”的智慧课程体系,系统推进全校课程的数字化、智能化、内涵式发展,为培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数智化时代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实支撑。
二、认定对象
1. 申报课程须为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已在学校认可的智慧教学平台正式上线,并至少已开展了一个完整学期的智慧教学应用实践。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认定的,或已开展对外共享的课程优先申报。
2. 申报课程应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利用数智化技术赋能课程的教、学、评等领域,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习活动、学业评价等方面,体现数智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3.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良好。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清晰、人员稳定,具备持续开展教学改革与数字化建设的能力。近两年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问题。
4. 课程负责人应确保申报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明确,无侵权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智慧课程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基于教学资源、教学工具和教学环境,通过AI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灵活化的学习体验,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构建“师-生-机”三元育人新范式。
智慧课程具体认定指标详见附件1《校级本科智慧课程认定指标(试行)》,申报课程应参照相关指标要求进行自评与建设。智慧课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课程教学理念先进。课程理念应符合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体现以生为本、成果导向的教育理念。课程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设计体现数智赋能理念,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
2. 课程资源智慧化。基于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问题图谱和课程思政图谱等重构课程内容体系,实现知识结构可视化。整合校内外优质富媒体资源,充分利用数智技术辅助生成或有机整合教学资源,构建系统化、多模态的教学资源库。
3. 教学工具智能化。积极利用智能备课、AI助教、智能学伴、数字人等工具,自主开发教学智能体,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智能答疑、个性化学习资源推荐等服务,建立起“师-生-机”三元协同的教学新范式。
4. 教学场景多元化。利用虚拟仿真、数字孪生等技术,搭建或引入虚拟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学习社区等泛在化智慧场景,为师生创设更为丰富、开放、互动的学习环境。
5. 学情分析精准化。建立基于大数据、大模型的学情反馈机制,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成效进行实时监测与画像分析,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课堂教学的精准管理和智能决策。
6. 教学成效显著。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效果,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与示范性,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课程改革经验。
四、申报流程
1. 各院部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后,将申报材料《中国药科大学校级本科智慧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2)、建设措施与应用效果说明材料(附件3)于5月29日(周五)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5办公室,孙恬,025-86185207),同时将电子稿发至1620144228@cpu.edu.cn。
2. 学校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考察申报课程的数智技术融合度、教学成效、教学创新性等,必要时组织答辩。
3. 评审结果在学校教务处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课程正式认定为“中国药科大学校级本科智慧课程”。
五、支持保障
1. 认定为“中国药科大学校级本科智慧课程”的课程,纳入学校优质课程资源库,在后续教改项目中给予继续支持,该称号将在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标注。
2. 承担智慧课程混合式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学工作量应参照《中国药科大学本科教育在线教学管理办法》(药大教〔2022〕132号)中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相关规定执行,即“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第一次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2倍系数计算,第二次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1.5倍计算,第三次及后续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1.2倍计算,教学总工作量由课程负责人统一分配,认定由开课学院(部)统一负责”。
3. 课程建设成果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奖励等重要参考依据,优先支持认定课程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课程团队成员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4. 经认定的智慧课程须持续加强建设与应用,遵循“建设-应用-反馈-优化”的迭代机制,持续更新课程资源,深化智慧教学场景的应用,并定期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学校将组织阶段性检查,择优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学校将组织开展专题交流与展示活动,以推广优秀建设经验。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