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药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新柱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1926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解决高等药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培育具有中国药学特色的高质量教学成果, 引领药学教育改革方向,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揭榜挂帅”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申报主持人不超过2位,参与人若干,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研究。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备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保障。

3.所有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所有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不少于15年的一线教学经历。

5.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主持校级重点教改课题或省级以上教改课题的经历。

6.申报项目须具有重大创新点,研究内容体现重大突破点,教育教学改革对人才培养具有重大贡献度,研究进展在全国持续处于领先水平。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

申报填写《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揭榜挂帅”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6份提交至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word版及pdf版,邮件主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至gaoxinzhu@126.com

2.申报指南

本轮研究申报指南设立6个研究项目(见下表),指南要求详见附件3

  

序号

研究项目名称

1

高等药学教育评估改革与认证体系研究

2

基础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3

医学教育改革背景下药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4

产教融合、创新驱动,行业亟需药学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5

“新医科”“新文科”背景下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健康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6

药学类课程内涵建设与示范引领研究

三、评审程序及资助要求

1.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择优确定立项名单。

1108日前,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

21012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形式审查;

31020日前:将聘请不少于5位校外专家对申报材料函评。

410月底前:函评通过的项目,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每个指南项目原则上只立一项。

注:函评专家不予立项的项目,不进行后续评审;答辩未通过的项目也不予立项;项目立项宁缺毋滥,如某项指南无项目通过答辩,则此次空缺,留待下一批再予申报。

2.资助要求

1)本轮研究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6项,每个项目名称立项不超过1项。根据项目的成熟度与需求,先行立项第一批研究项目,后续立项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求再进行。

2)本轮项目研究周期为4年,采用每半年汇报答辩制、中期检查制、结题鉴定制。结题时需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并提交《结题鉴定报告书》和相关《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翔实可靠的研究数据及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方案,对深化学校改革发展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字数8000字以上。

3)每个项目拟资助不超过10万元,分两批拨付,立项后先行拨付5万元,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5万元。

4)获得立项资助并经专家组考核通过的项目,在申报下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时优先推荐。

四、其他

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108日,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高新柱,联系电话:025-86185220,办公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201室。

 

 

附件:

1.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2.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揭榜挂帅”研究课题申报书》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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