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教函[2023]4号
关于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构建新时代人才培养体系,要求高校不断提升实践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其中实验教学是培养药学类高质量创新创业人才的关键环节。为切实贯彻学校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全面提升我校本科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水平,塑造新时代教学创新改革的意识和能力,现决定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一、组织对象
药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工学院、理学院。
二、工作要求
1.阶段性总结本单位当前各专业本科实验教学的基本状况。以实验教学内容为抓手,梳理陈旧过时的实验项目,合并重复开设的实验内容,增设创新性、探索性实验项目,切实提升实验课程的综合性、研究性、设计性、应用性。
2.落实学科反哺教学机制,积极将学科优势和科研优势与本科实验教学相结合。鼓励课程组织者将国内外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先进经验融入到实验教学中,将学科发展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资源,强化科研育人功能,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引导教师更为深入地探索实验教学本质规律、投入到实验教学改革创新中去。
3.努力开拓视野,加强对外联系。有关单位应针对性地开展对口调研交流,学习吸收兄弟院校的亮点做法和最新举措,对标补差,结合实际,创新自身的实验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促进实验教学高质量发展。
4.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全面树立以提高药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改革理念,以“五药能力”为引导,立足人才供需变化,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本单位实验教学发展规划。规划应识别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突出“医药协同”、“科教协同”,构建富有新时代药学特色的创新实验教学体系。
5.有关学院应选定一门本科实验教学核心课程作为试点,开展专项研究与实践,创新教学内容与授课形式,密切联系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行业应用,从基本实验、综合实验和开放实验三个层次入手,依照实验特点和安全属性,合理运用虚拟仿真等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整合教学资源,加强统筹管理,带动实验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6.对实验教学试点改革课程的要求
(1)应在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培养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本课程及其他相关课程的实验方法、技能,以增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应充分利用本科实验教学中心近年来采购的仪器设备装置,上课学生范围应包含至少5个班级或一个专业及以上;
(3)鼓励在2023-2024学年的实验教学中进行设置,更新后的实验课程应不改变原课程的总学时数。
三、材料与时间要求
有关学院须于2023年3月1日(周三)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现状总结及典型问题分析;
2. 十四五期间学院实验教学发展规划;
3. 试点课程实验教学改革初步方案。
以上材料需提交书面版与相应扫描PDF电子版各一份(有学院教学负责人签字与学院公章)。
四、联系方式
江宁校区行政楼202室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黄锐
联系电话:025-86185205
电子邮箱:sjk@cpu.edu.cn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