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助力一流药学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开展第五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和组织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
(一)指导思想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和主线,立足国家卫生和健康事业,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将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将马克思主义、爱国情怀、民族精神、学校文化人文关怀、创新思想等融入专业教育,做到课程教学全过程育人。
课程思政项目应充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到思政育人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遵循学生能自然接受,能够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能够有效地激励学生产生学习内动力,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掌握、拓展与深化。
(二)建设原则
学校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精准培育、全面提高,分阶段推进课程思政工作,逐步实现专业课、基础课课程思政全覆盖,教师课堂教学思政全覆盖,建成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典型,建设一批可靠、生动、有效的课程思政教学载体,开拓一批融药特色的课程思政第二课堂项目、活动,形成药学特色的大课程思政体系。
(三)建设要求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非思政类必修课程,应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以专业教育为主要载体,实现增强学生“四个自信”为育人目标,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知识传授、价值引领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到课程教学全过程育人。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内容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稿。每门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设计等教学文稿。
2.课程团队建设,组建一支由示范课程教师与思政课教师共建的教学团队。每门课程应根据授课实际,对接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思政咨询团队,咨询团队应在示范课程的教案设计、教学资料、授课内容中的思政元素上给予指导和帮助。
3.教学案例库建设,建立一组适合药学人才培养的课程内容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每门课程应选编不少于5个包含设计方案、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编写药学课程思政示范案例集。
4.教学效果评价,课程团队要制定本门课程教学考核评价标准,学校将通过学生评教和调研等形式了解该项目的教学效果。
5.推广价值,能够在本院系(教研室)其他课程中进行有效推广,能够培训其他课程团队。
(四)申报条件
1.本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改革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数据位列前20%,“双带头人”和曾开设研究性教学课程并取得较好效果的主持人优先。
2.所申报课程应为持续稳定开设的课程,专业理论课、面大量广基础课/公共课、基础较好实验课优先。
3.每个申请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课程。
4.已立项资助为前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不在申报范围。
(五)申报要求与政策支持
1.本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采取院系推荐制,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课程组限定申报1项。
2.学校协调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课程思政咨询团队”以及开展相应培训,配合所立项课程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3.项目建设期为0.5年,改革研究阶段同步开展实施课程思政教学。
4.立项课程项目资助建设经费为5000元/门,思政咨询团队经费单独拨付。
(六)推荐程序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必须由学院和学院党委共同组织遴选、推荐,保证推荐项目高度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的育人功能。
二、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资助的35门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申请延期的2门第三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名单详见立项和结题结果发文),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思政咨询团队”工作成效。
(二)验收程序
课程负责人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质量标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将《关于开展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和组织第三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作为结题的重要依据,结题验收材料需要围绕教学内容建设、课程团队建设、课程案例库建设、教学效果评价和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总结。学院(部)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质量的第一责任部门,学院(部)正式向教务处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前,学院(部)需要组织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推广会,检查结题项目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教务处负责组织本轮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根据院部此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完成质量决定下一轮课改项目、教改项目的资助数量。
三、材料提交
1.第五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申报材料: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提交时间:以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1。
2.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结题报告书:结题项目需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教学案例库:教学案例需填写《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采集表》,每个结题项目提交不少于5个已应用于教学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做为附件材料与结题报告书盒装成册)。
3.提交时间:以院部为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至行政楼201。
工作联系人:高新柱。联系电话:025-86185220,电子邮箱:gaoxinzhu@126.com。
本通知所有内容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申请表》
2.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思政咨询团队
3.《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
4.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采集表
中国药科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教务处代章)
2023年3月6日
关于开展第五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和组织第四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