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3]12号)和《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校教〔2011〕31号)的规定,校教务处组织了2023年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经有关部门初审和教务处复核,共认定学生2284人次获得奖励学分(具体名单见教务处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学生所获得的奖励学分作为公共选修课学分记入学籍档案。
希望各学院广泛宣传《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活动、开放实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创业项目等,积极创造条件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特此通知。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