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2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学院审核工作(2023年第一批次)通知
根据《关于2023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22〕57号文)的安排,2023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往届生的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开始。
学院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流程为:学院政治审核-学生申请-学院初审。
工作安排:
1、5月26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思政审核;(操作步骤见附件一)
2、5月27日-5月30日23:00前学生(包括2023届应届生以及往届学生中需要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在个人教务系统中进行线上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申请,同时将《学位申请书》纸质材料交到学院;(操作步骤见附件二)
3、5月31日-6月5日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委员会进行学院初审,初审名单需在线上审核通过并将纸质材料(附件三)以签字盖章交到行政楼211。未通过初审的名单需经学生签字确认后由学院留存。(操作步骤见附件四)
4、复审通过后,教务处将《中国药科大学学位授予决定》下发到学院,学院将《学位申请书》及《中国药科大学学位授予决定》一并放入学生档案。(《学位申请书》见附件五)
5、未能在本批次通过审核的同学请关注教务处通知,在本学期结束前还将开放第二个批次,申请和审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毕业学位学院审核工作为学校毕业审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获取学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确保我校2023届毕业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进行,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022-2023-2学期第二批次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未领取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可在第二批次审核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教务处会将符合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到学院,由学院进行分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时间:毕业典礼之后-7月5日23:00前
初审时间:7月6日-7月7日23:00前
7月8日将初审汇总表交到行政楼211
7月8日-7月10日复审
教务处
2023年5月24日
附件一2023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宜办理指南-辅导员版.docx
附件二2023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宜办理指南-学生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