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项目的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2023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类型
1、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项目要求
学术论文和成果展示项目,要求第一作者(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推荐限额
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3篇、参展项目不超过3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
五、提交材料
1、学术交流类型需提交材料:
(1)《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学术论文电子文档(WORD版),格式要求见附件4;
(3)已发表论文的原文或未发表论文的查重报告扫描件(指导教师签字)。
具体说明如下:
(1)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了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请在推荐意见表上填写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并提交PDF格式的原文附件。如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如论文已接收但未发表,需提供接收函扫描件。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论文查重查新报告,由指导老师签字后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文件。
2、成果展示类型需提交材料:
(1)《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
(2)展板信息电子文档(WORD版),展板信息的格式和具体要求见附件3;
(3)展板(自行设计,大小不超过10M,JPG格式);
(4)项目音视频展示(选填)。
具体说明如下:
(1)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大学生创业推介类型需提交材料:
(1)《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
(2)项目简介电子文档(WORD版),项目简介的格式和具体要求见附件3。
六、 申报流程
1、7月5日24:00前,项目组将申报材料发送至sjk@cpu.edu.cn,其中《推荐意见表》需由指导老师签字后,提交纸质版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02)。电子材料以“大创年会(申报类型)+指导老师姓名+组长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指导老师需对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交流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2、7月10日前,教务处组织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5。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晓睿,联系电话:025-86185786、15151852886,电子邮箱:sjk@cpu.edu.cn,办公室:行政楼202室。
附件:
1.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3.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4.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以上附件均可至教务处网站首页查阅)
教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