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务科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26893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为:929日至10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7日(星期六)、108日(星期日)上班。本科教学安排如下:

一、929-10月6日放假调休。

二、107日(星期六)上929日(星期五)的课程,107日原排课程停上。

三、108日(星期日)上102日(星期一)的课程,108日原排课程停上。

本学期教学周为18周,因节假日放假减少的课程学时在平时无法补课的应在第18周进行补课。

请各院部将以上安排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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