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为: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本科教学安排如下:
一、9月29日-10月6日放假调休。
二、10月7日(星期六)上9月29日(星期五)的课程,10月7日原排课程停上。
三、10月8日(星期日)上10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10月8日原排课程停上。
本学期教学周为18周,因节假日放假减少的课程学时在平时无法补课的应在第18周进行补课。
请各院部将以上安排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