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质量,增强本科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结合《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校教〔2011〕31号),现启动2020年本科生奖励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范围仅限于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开放实验项目或开放实验室活动,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2、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且项目结题验收通过;
3、参加“互联网+”培育计划,且项目结题验收通过;
4、符合《中国药科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办法》(校教〔2011〕31号)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上述认定对象中,对于符合前三项任意一项者,本人不必提交申请,由教务处依照项目考核、结题相关记录予以学分奖励。
2、其他符合条件者须于2020年5月18日前登录“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jjxpt.cpu.edu.cn/),使用校园网账号和密码完成“统一认证登录”,通过“实验教学”中“学分申请管理”页面“添加新申请”提交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版面或发明专利等附件,并向所属院部系提交与附件材料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名和活动组织单位签章)各一套。待查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院部系归档、留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黄锐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205
电子信箱:sjk@cpu.edu.cn
附件:开放实验、创新创业项目和“互联网+”培育计划奖励学分的说明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