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叶青发布时间:2022-04-02浏览次数:4029

各院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学文化氛围,切实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更新教学理念,打造更多示范课堂、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师,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学校拟于五月份(本学期第11-14周)举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月活动,面向师生推出一批示范课程观摩、示范案例展示等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院部在教学示范月之前,以系(教研室)、课程群等为单位,安排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师开设一次示范课,课后组织研讨,就如何采用启发式、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等教学方式进行研讨交流,并明确每位教师在教学示范月的讲课内容和教学方式。

2、申报范围: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及课程、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自动列入示范课,应优先安排教学创新、课程思政教学等比赛及国邦奖教金获奖教师主讲示范和观摩课,鼓励其他优秀教师积极申报。

3、申报类别:示范观摩课程、示范案例展示、说课与示范讲授。

1)、示范观摩课程:主讲教师根据原定教学计划授课,观摩教师通过中控室进行观摩学习;

2)、示范案例展示:通过教务处网站、官微等途径展示优秀教学、比赛获奖、专业建设、虚拟教研室建设等案例;

3)、说课与示范讲授:组织主讲教师面向观摩教师概括解说课程特色、教学设想、方法、策略,并就平时课堂教学中视频片段、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其他富媒体进行演示示范

4、在教学示范月内,各院部需向学校上报至少2-4,学校将于第10周统一公布示范课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欢迎教师前去观摩。

5、每位主讲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准备,重视课堂教学,注重教学效果,努力在教学示范月开出精彩一课。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课堂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面向全校开设公开示范课。

二、注意事项

1、请各院部以教学示范月为契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院级层面教学示范月活动,也要积极动员并组织本单位师生广泛、充分参与各项活动,开展相关的教学研讨活动,探索先进的教学理念,切实提高各院部教师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参加一次观摩可以获得0.5个二类教师教学培训学分。教师可自行查询个人学分(教务处网站首页教师发展栏)。

3、各院部应在412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cpujyk@163.com,汇总表纸质材料(盖章)交至行政楼201办公室。

联系人:叶青,电话:86185207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月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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