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新柱发布时间:2020-04-22浏览次数:2735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推动加快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并为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根据《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校教[2006]3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案。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主要范围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参加2020年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必须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 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 已获得2017年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获得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的成果,经建设,其内容和体系有较大改革、水平有显著提高者,可以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3.每项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拟参评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必须是由学院或部门、专业建设团队或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牵头,集体完成的,在省内乃至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教学改革项目成果。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将推荐参加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

三、本轮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重点

1.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等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2.
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成果
  3.
课程(群)及实践教学新体系建设成果
  4.
科教、产教、医教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建设成果
  5.
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成果
  6.
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建设成果
  7.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果
  8.
教学团队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果
  9.
德育、美育、体育等育人体系建设成果
  10.
其他教书育人或教学管理方面具有重大显示度的成果

四、奖励办法

1.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项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奖励额度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2.学校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资助“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五、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需按照“教育研究”的思路,凝练成果主要内容、创新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申报前组织2-3期的教学成果申报培训会。

2.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1)《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

2)《教学成果总结》(字数不超过5000),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

3)附件材料纸质版1套(装订成册)。包括教学成果载体(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案、课件)、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评价意见及媒体报道等附件材料。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提交材料填报要求详见《中国药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2)。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并进行推荐排序,一等奖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申报数量的30%。请院部教学秘书或工作人员于202092日前统一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材料规范性进行复核。答辩评审会的具体时间、形式、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若对获奖成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否则不予受理。凡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学校有权撤销其奖励,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六、其他

联系人:高新柱,联系电话:86185220,电子邮箱:gaoxinzhu@126.com。地点:行政楼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1

本通知所有内容可在教务处网页最新通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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