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认定原则: 《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可按照同类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低学分课程、相近的高要求课程可以替代低要求课程的原则替代新专业的必修课程。其他所缺必修课程须补修。新专业教学计划不作要求的原专业已通过课程可申请转换为公选课学分。学分替代由转入院系认定,须经开课院系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定。 成绩认定申请:学生登录学生空间---查询学业完成情况右边未通过的课程---根据认定原则确定可以认定的课程---成绩管理模块中申请认定--打印申请单--学生所在院系--开课院系签署意见---交教务科审核。
特别注意:左右两边课程编号完全一样的不需要申请成绩认定,系统自动转换。确定认定课程时一定要注意“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学分大于等于被替代课程”才能申请成绩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