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保证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实施,现启动该学期教材选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用程序
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凡选必审”。教材选用遵循以下程序:
(一)教材初选。各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负责人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教学计划,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际,组织各课程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研究,选定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并提交教材样本。
(二)专家审读。学院(部)教材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读会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
(三)学院审核。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根据教材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审读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本学院的教材选用计划,提交教务处教材科。
(四)公示备案。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学院提交的教材选用计划,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审批并备案。
二、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选用教材前,课程负责人须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3),经专家审读、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若选用教材纳入中国药科大学教材库,可直接选用,无须重复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行业品牌出版社的规划教材。若课程有相应的国家优秀教材等优秀教材的,原则上必须选用。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合理规范。理论必修课程必须要有教材,理论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必须要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进行教学。对相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应选用同样的教材。同一课程大纲的课程只能选用同一本教材。
(五)注重传承。教学过程中教材选用应注重延续性和传承性,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
(六)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教材前,课程负责人须认真核对《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附件4)确认本课程是否有马工程教材,有则必须选用。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选用安排
本学期教材选用工作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
(一)教师选用阶段
请各学院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计划,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际,组织各课程任课教师集体讨论研究,选定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填写。
系统开放时间:12月18日-12月25日。具体操作详见《网络选用教材说明》(附件5)。
注意:
1.选用教材前,请务必核对教材信息(作者,ISBN号,版次,出版社)是否无误,以防错选。
2.若课程无教材或不用教材,请在征订时选择“不需要征订教材”。若课程已有教材,也请选择对应的教材,以便上次未购买的学生本次购买。
3.若在教材库中查询不到您所要选用的教材,新增教材或变更教材需要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学院留存,电子版发教务处教材科存档,同时提供一本选用的教材样书。
(二)学院审核阶段
学院可在教师选用完成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本学院的教材选用计划,组织专家委员会讨论教材选用计划,提出审读意见。
学院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审核会议,根据教材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本学院的教材选用计划。确定教材选用计划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由学院留存,电子版请于12月25日前发教务处教材科存档。
(三)公示备案阶段
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学院提交的教材选用计划,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材科;地点:行政楼205。
联系人:王晨泉;联系方式:025-86185106。
教务处
2023年12月18日